台湾“钓鱼”抓网路援交被禁止
一句「想圆吗」或是昵称「缘」,居然会被警方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送办,侦办的员警还可获得一千元的奖励金、加上记功一至两次,等同抓六个通缉犯,难怪不少员警卯起劲来上网设局抓人。
构陷民众入罪手法惹议
为避免员警受「利诱」而不顾「程序正义」,行政院人权小组及内政部已下令本月起取消奖励金的措施,同时着手修改警察机关查处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案件奖惩办法,避免员警为了争取奖励绩效,不择手段。警政署表示,近年员警查办网路援交案,大多数是由员警化身为援交女子,勾引一些色鬼再依聊天讯息查办,遭致外界构陷及文字狱的批评。
警政署发现,这类网路援交案件,多以聊天室进行,不少是属于「悄悄话」,并未达到公然,而有些谈话的内容也难以论定有性交易,因此引发争议。近一、两年,检察官也都认定悄悄话和昵称,并不构成儿少法第廿九条,而予以不起诉处分。
避免不择手段取消奖励
虽然警政署曾在九十二年已要求员警不得以钓鱼手法抓援交,但因为查办此案的功奖诱人,仍有员警化身援交女子或嫖客与对方对谈后约出碰面,强制以现行犯送办,不少人或年轻学子因为无聊、好玩,因而触法,葬送前程,甚至自杀明志。
一名化名为「板桥想作爱」的洪姓男子向警方申诉员警的不当作法。申诉人虽承认有表示「一夜情」等话语,但化身为援交女子的员警回称「太慢了、想直接一点」,员警的说法即有构陷他人犯罪的嫌疑。警政署认为此举违反侦查刑案规定,决定予以惩处。
警署指违反者从严惩处
此外,另有化名「缘」的阮姓男子也投诉遭警方不法查办;警政署认为昵称「缘」,难以认定为「促使人为之性交易」的讯息,同时阮某在网路下线后,才和员警碰面,其行为已经实施完成,员警不得以现行犯查办。但多数员警认为,网路援交多透过密语进行,若不以化身和钓鱼手法,难以查办。
警政署表示,一般聊天室多有「隐管」功能,即达到一定等级的会员可观看其他在线会员的密谈内容,若能举证案发当时在线隐管人数已达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数人,并检附犯嫌当时所有密语收发话的交谈纪录,证明其密语性交易已达散布、播送或刊登的要件,则可减少「钓鱼」争议,也可避免仅以昵称的主观认定。
同志团体肯定早就该做
同志人权团体对警政署惩处在网路上设局引人犯罪的员警,虽表示肯定,但也讥讽「早就该做了」,警政署更应取消员警侦办儿少、同志违反性交易的「记点」绩效,以免员警好逸恶劳,长时窝在办公室吹冷气「上网办案」。
同志人权团体认为,最终之计要从制度面着手,修改《少年及儿童性交易防制条例》第廿九条规定,把「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息者」的不明确意涵,重新界定清楚,以避免执法者据以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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