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是一个错误。
爱上他,又是另一个更大的错误。
他做过老师,在乡村小学教语文,他做过电视台主持人,主持当地电台,电视台的节目。现在的职业是小警察,二级警司。管一帮更小的警察,偶尔也破破小案。他长的很帅气,眼睛是他脸上最好看的部分,带着犹豫的成熟,然后就是眉毛,长长的,浓浓的。我想《天长地久》里描述的小警察也许就是他这个样子吧。
因为我很想他,因为想见他,我坐了九个小时的火车,凌晨1点多的时候我下了火车,我还要再转一趟车,才能到那个非常小的小城市。
深夜的小站很安静,偶有火车进站,打破黑黑的夜。南方小城的夜晚很静谧,天空很干净,缀满一个个的小星星,夜风不时温柔地吹过。真美的一个夏日的夜晚。尤其想到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能见到他,我就觉得很快乐。
在小站等了两个小时,3点30分,才过来一趟慢车,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火车。凌晨4点半到了他住的小城。
出了站,迎面扑来的小城特有的气味让我感到很熟悉,已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上次,就是上次,我来找他。早上的时候,我在住的宾馆见到他,他告诉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他结过婚了,并且有了一个刚满周岁可爱的女儿。我听很吃惊,也很失望,因为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我。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们之间有着多么大的障碍,但我还是接受了,因为爱。
到宾馆安顿下来,洗完澡,天已经蒙蒙亮了。
给他打了一个传呼,他不知道我来,我没有告诉他,因为他不让我来找他,不是他不想见我,只是他太忙,而且,在这个小城市,他有身份,有地位,那么多人认识他,我们又能怎样呢?
电话里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嫌不嫌累啊?”
我说不累,我高兴着呢。
早上6点,见到他。他穿着一身警服。很威。
他一坐下,伸出手,递给我一样东西,放在我的掌心,是很长的一截小指指甲。我拿着就准备扔掉,我说“只有古时候的青楼女子,因为不能和爱她相爱的痴情汉在一起,所以就拔下指甲送给痴情汉子。因为指甲里的神经末梢是最丰富的,所以要拔下来是很痛很痛的,为了表示自己是真爱,所以就忍着痛拔指甲”
这其实也是我半真半假半杜撰出来的。
因为我不喜欢看男人留指甲。我上次就说过,男人留指甲很难看。今天早上他接到我的传呼,就把它剪了下来。说送给我。我才不要呢。我把它还给了小警察。
小警察一伸手,就把它仍出了窗外。
一个星期以前,我们还在一起。这个时候,我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还说什么说?什么也不要说了。做就行了。
早上七点多,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了,我是打算坐早上10点的火车回来,其实我不想走,我想多呆一天,因为我知道小警察是一定要我走的,所以做了一个最坏的打算,我真希望他能同意我多呆一天,何况,今天还是星期天。可是,我还是失望了,他不同意,他很忙,即使是周末,也一样要工作,要应酬,而且他除了工作,还有家。
我也不想给他增加任何负担,我同意走。
坐上他的摩托车,他带我去火车站。
他说看看有没有8点钟的火车。
我一下觉得很委屈,坐10点的车就不行吗?我辛辛苦苦花十几个小时来看你,你就那么不愿意和我多一点时间在一起?你就那么想我走吗?我就那么地让你觉得是累赘?是负担?
没有8点的火车。
泪水在我眼里打转,我不是爱哭的人,我也坚强,但我忍不住,我受不了,我哭,我觉得我委屈,我哭,因为生活太现实。我哭,因为我不能和他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