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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一个人也会觉得快乐,有时两个人在一起反而会更寂寞。
这样的天空,一个人去享受不觉得浪费,也没有丝毫的颓废。当心灵纯净到找不着情欲的影子的时候,快乐也就简单多了,爱情也就可有可无了。
原本这样的心情不该被情爱欲念所破坏,可人在凡尘谁又能逃离那鱼水之欢呢?
寂寞的时候想过要找一个朋友,总是幻想两个人的身影可以消除落寞。于是到网上寻,到酒吧里找。放低了条件,只想得到一个拥抱。来吧!欢迎骚扰,举着这样一个不齿委身的牌子为欲望找一个出口。同样寂寞的人会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完成一个美丽的邂逅,然后我们开始产生幻觉。以为爱神显灵,让我的爱情不再是一场华丽的意淫。不只看到了轮廓,还闻到了成熟身体的芬芳,触摸到柔软的腰肢和细腻的唇。来的不算突然,命里自有定数。
从我鄙视爱情那一刻起,我也在加倍地鄙视自己。一具不再灵动的皮囊,靠陌生气味来满足欲望。身体的摩擦与爱情无关,只是一场没有原由的放荡。
那天在酒吧喝酒,看表演。午夜,一群妖娆的男人在那块狭小的舞台上绽放。我要了啤酒,坐在高脚凳上看着舞池里的那群妖精。他们活色生香,精美绝伦,挑逗的眼神与舞步搭配的天衣无缝。他们是尤物,这令我自卑,甚至无地自容。
坐了一会,有人向我走来。我从他身上能闻出同类的味道。
那人长的还可以,皮肤较好,眉毛有修剪过的痕迹。他说他注意我一会儿了,我说我很迟钝,浑然不知。事实上我确实也不知道。
一般热闹的场合我都会很配合的。我不懂得如何装酷,坐在角落里自娱自乐。可能我这种活泼会被别人误会成诱惑。他叫雷,一开腔就感受到这是一个油腔滑调的人。他很主动也很直接。他问我喜不喜欢他。我说有点喜欢,这是事实,没有敷衍。我喜欢干净漂亮的脸,肆无忌惮的眼,他两者兼备。因此我喜欢,并不觉得违心。他说他喜欢我,我笑了。我觉得没人有理由不喜欢我,尽管我不很帅,但我的姿态别人是学不来的。后来他问我可不可以做他的男朋友,我说不可以。气氛一下有点冷,他说他在开玩笑。我们两个人就顺着台阶走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