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BF骚扰公布同性恋被告诽谤
小帅哥问:
上一篇文章: 治疗同性恋:到底谁需要治疗?
下一篇文章: 呼吁平等:假如你知道我是GAY
我是男同志,前阵子和一个男同志交往,后来因个性不和分手。对方心有不甘,竟以简讯或写信方式,将我是同志的事情告诉我的家人及同事,让我是同志的身分曝光,造成家庭失和。我受不了同事的异样眼光而辞工作。
请问,对方这种乱发简讯或写信的行为,虽然内容是事实,是否有犯法?可以告他吗?另外,深夜偶尔接到无来电显示的无声电话骚扰,我知道应该是他,这种行为是否也犯法?可以告他吗?
律师林铭龙回答:
针对小帅哥被对方骚扰,认为对方到处散播简讯、邮件内容毁损自身名誉,从法律上来看,简讯、邮件内容涉及私德,也与公益无关,因此,就算内容属实,还是有机会构成《刑法》诽谤罪。
电话扰人犯强制罪
但散布“同志”两字,是否会被法官认定为贬损名誉或涉及私德,以法院认定为准。
我建议,小帅哥可先到警局、地检署控告对方加重诽谤罪,罪名若成立,对方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小帅哥深夜被有声电话或无声电话骚扰,若状况很频繁,小帅哥等于被强迫接听电话。在法律上,强迫他人行无义务之事,就有触犯《刑法》强制罪之嫌,我建议小帅哥去报警,把打电话的人揪出来。除刑事官司外,小帅哥也可透过民事途径,向对方要求精神慰抚金或要对方登报道歉。
发表评论
爱同热点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