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那么多的悲剧,除了为他们感到惋惜,为纯真的爱情感到遗憾之外,我更看到了同性爱情在中国的悲哀,和那渺茫但值得期待的将来。在中国谈到同性恋情,人们往往将同志与艾滋病联系起来,往往与素质低下联系起来,但是事实上上,在儒家思想的影
响下,中国人向来比较“只扫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对于同志一般是一种包容的态度,或者是漠视的态度,可是近些年来,谈到同志,人们的态度却变了呢?从包容,漠视到后来的歧视再到在不懈努力争取下的包容,我想这应该来自两方面的原因,并形成恶性循环。
其实在中国的历史上关于同性恋有很多的记载,像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不忍惊醒共寝的董贤“断袖而起”,等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史书中,无论正史,野史在提到同性之爱的时候,并没有歧视的意思,而是比较中性的叙述。
我想这和古代同性之间的行为多是在成家之后,所以从两方面来讲的话,一方面受儒家文化影响,在重男轻女的历史背景下,又以行孝悌之道来作为道德准则之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之后,往往对于这种行为给与宽容,毕竟那是个男尊女卑的时代。
而且由于信息的不流通,和人的封建保守观念,这些行为也不会被广泛的讨论,所以在一定程度下,给同性之爱一个宁静的空间。更确切一点的说,也可以是认为,封建时代的落后愚昧的认识默许了同志的行为,那就是性要服从于生殖,所以中国古代的结婚的同志是可以得到包容,因为他们完成了那个带有偏见的落后的原则,履行完了义务,而且古时的同性行为只在封建婚姻之外的狭小缝隙里生存,与其说是默许不如说成是漠视了他的存在。
另一方面,与西方的宗教信仰截然不同的是,中国人没有一个足可以主宰国家的宗教信仰,在西方,尤其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同性恋被认为是犯罪,要被烧死或被送上绞刑架,到了近代,同性恋被认为是道德败坏,流氓罪,饱受伦理的指责,到了现代,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心理疾病,需要治疗,世界各地的医学专家用电击、呕吐药等各种厌恶疗法,试图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取向。直到现在从人权的角度来争取到的同志的权利才多少有些改善。
但是在中国,从文化角度讲,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国人对于自己的文化从来都很有自信,从来不担心被异己的文化或亚文化所同化,蒙古人来了,我们同化蒙古的草原文化,契丹人来了,我们同化契丹人,所以对于异己的文化往往不屑一顾,因而统治者也就不至于对同性行为进行残酷的迫害,因为他们不需要去维护一个因为同性爱情存在而充满挑战的教义。
可是在中国的近代,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反而激化了,我个人认为是部分同志的行为丑化了同志的形象。其实历史上大量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哲学家都是同性恋者,象苏格拉底、柏拉图、米开朗基罗、毛姆、惠特曼……等等,但是我们看看中国媒体中同志的形象吧,其实异性恋也会有杀妻,或者谋害情人的事情,但是你同志作为一个边缘化的群体,作为少数人,就不行,你个人的行为往往被看作更具有代表性,所以有着比正常人更上镜的曝光率,但是同时,那种超越了性别的真爱,却不会见于报端,以至于同志曝光的都是这个群体的阴暗面,尤其是在谈艾色变的社会,将同志与艾滋病拉起了近亲,就更为同志在人们的心中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阴影。还有就是将同志与乱性联系在一起,可是仔细想想,这是同志的错吗?




